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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贸易中存在第三方/中间商,申请人应如何申报?

发布时间:2025-12-03 23:29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可在出口商或收货人后面填写英文“VIA”“O/B”,或者在特殊条款栏填写“THIRD PARTY”,然后填写中间商名称、地址、国家(地区);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可在特殊条款栏填写“THIRD PARTY”,然后填写中间商名称、地址、国家(地区);其余证书应在申报页面勾选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填写中间商名称、地址,并选择所在国家(地区),不可在证书其他栏目录入。需要注意的是,国内公司不属于第三方,第三方应为驻在出口国(地区)及进口国(地区)以外国家(地区)的贸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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