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及总署制定的《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拱北海关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关区实际情况,制定《闸口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中部分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实用性差、法治意识薄弱、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全面推进闸口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
(二)坚持利企便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理念,着眼于群众实际需求、落脚于群众是否满意,确保工作成果惠及于民。
(三)坚持争先创优。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标各兄弟海关、地方部门先进标杆,比学赶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打造基层政务公开品牌。
三、工作任务
(一)组建工作小组。成立以分管副关长为组长、办公室牵头负责的工作小组,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
组长:分管副关长。
主要职责:密切领导小组各成员间沟通联系,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问题,提出辅助领导小组决策的意见建议。
成员: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按要求落实。
主要职责: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强化督查考核,持续跟踪全关工作进展情况;各科室带头落实公开法定职责,协作推进,共同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梳理细化目录。对照《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拱北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对各个事项进行梳理细化,编制完成闸口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函报拱北海关办公室备案并对外公开。
(三)制定工作计划。制定闸口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工作推进表,细化工作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科室,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
(四)全面部署推进。完成工作推进表对标任务,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四、任务分工
(一)主动公开。
1. 对照《目录》对各个事项进行梳理细化,明确责任科室,具体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渠道,根据实际情况按时限要求主动公开,规范做好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相关材料及时归档,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办公室并实施动态更新。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五科、法制科。
完成时限:6月底。
2.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和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准确。加强关区政府信息资源的系统梳理和公开属性管理,做好《目录》贯彻落实工作。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
完成时限:6月底。
3.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利企便民、实用好用为原则,鼓励探索创新,坚决不搞形式主义和一刀切,逐步建设适应和满足关区服务对象的公开渠道和公开载体,如互联网门户网站闸口海关专栏,“拱关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服务手册,现场公示栏、电子屏、查询机、公用电脑等。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
完成时限:6月底。
(二)依申请公开。
4. 建立畅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将闸口海关所开通的申请接收渠道及使用注意事项,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并对已经对外公告的申请接收渠道承担相应法律义务。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5月底。
5.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防止因遗漏、延误、内部衔接不畅等问题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对于疑难、复杂以及敏感信息的公开申请,应当建立多部门共商工作机制,并及时向拱北海关办公室报备。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
完成时限:5月底。
(三)解读回应。
6.针对企业群众关心的重要政策和热点问题,通过“海关•企业面对面”、即时通讯群、“拱关微发布”公众号、现场公示栏、咨询窗口等方式,及时传递总署和拱北海关政策文件,主动宣传和讲解本关的具体贯彻执行措施。对于本级层面无法解答、解决的政策性疑难问题,要主动收集、汇总并通过业务条线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责任科室:法制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7.依据工作实际,推行精准化公开和沟通方式,根据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企业群众,匹配推送适用的政策措施和办事服务信息。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8.对涉及闸口海关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按照海关舆情处理工作机制,认真研判、及时报告、规范处置。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互动交流。
9.依法建立健全闸口海关信访投诉和意见建议接收渠道,并在对外办公场所、拱北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拱关微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对外明示,加强矛盾问题的源头化解,最大程度实现一线问题不积累、基层矛盾不上交。加强渠道日常管理,确保各类诉求依法合规办理,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
10.结合国门安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宣传、海关业务相关主题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每年至少组织2次公众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座谈会、问卷调查、海关开放日、关长接待日等形式,搭建海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桥梁。活动开展情况应及时通过信息、宣传稿件等形式报办公室。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
完成时限:12月底。
(五)平台建设。
11.以拱北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拱关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第一公开平台,集中发布闸口海关权威信息;在拱北海关办公室、科技处及各业务职能部门的指导督促下,完善闸口海关网页栏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探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精准有效的公开方式,便捷企业群众快速获取信息。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
(六)监督保障。
12.对外公开闸口海关业务联系、咨询电话,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咨询;加强对一线关员的业务培训,推行首问负责制,凡是能在政务大厅、办事窗口、业务现场以及通过本关业务电话等直接解答的一般咨询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再指引企业群众拨打12360海关热线求助。在现场政务公开设备设施的配置以及政务公开专区、咨询服务窗口的设置上充分考虑业务实际和相对人需求,不增加基层额外负担。用足用好现场公示栏、电子屏、查阅点、咨询服务窗口等实体平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
完成时限:6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科室协作推进,共同推动。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持续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完成对标任务。
(二)抓好统筹协调。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与文明单位(窗口)创建、基层党建、政风行风建设、志愿服务、营商环境优化、“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公示等工作统筹衔接、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搞重复建设。
(三)争创先进品牌。根据拱北海关定期通报的典型案例,加强工作交流,提炼总结示范关区经验做法,深化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服务、强监管功能,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争创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