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拱北关区整体通关效能,拱北海关决定实施属地查验业务整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属地查验整合事项
对关区“两仓”(保税仓、出口监管仓)日常监管、货物进出“两仓”查验等原海关属地外勤作业和进口目的地检验、出口产地/组货地检验检疫,口岸外指定场所隔离检疫、存放加工监管、技术整改、特殊物品后续监管等原检验检疫属地外勤作业实施分片区整合。
二、属地查验整合范围
(一)中山海关承担中山市属地查验业务。
中山海关驻石岐办事处承担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坦洲镇、神湾镇、板芙镇、三乡镇、五桂山镇、沙溪镇、大涌镇等辖区属地查验业务。
中山海关驻民众办事处承担翠亨新区、火炬开发区、港口镇、南朗镇、古镇镇、横栏镇、东升镇、东凤镇、小榄镇、黄圃镇、南头镇、阜沙镇、三角镇、民众镇等辖区属地查验业务。
(二)高栏海关承担高栏港经济区属地查验业务。
(三)万山海关承担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属地查验业务。
(四)香洲海关承担珠海市东部片区(珠海大桥以东,不含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属地查验业务。
(五)斗门海关承担珠海市西部片区(珠海大桥以西,不含高栏港经济区)属地查验业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