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已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2018年第1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2023年第2号,进行废止)

发布时间:2018-10-23 15:18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

  拱北海关驻港珠澳大桥办事处定于20181024日起正式对外办理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拱北海关驻港珠澳大桥办事处关区代码及业务管辖范围

  拱北海关驻港珠澳大桥办事处关区代码为5788,业务管辖范围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海关业务。

  二、办公地点及办公时间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

  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出境、入境客车查验场,000-2400

  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出境、入境货检区,000-2400

  (二)进出境货物监管。

  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出境、入境货检区,000-2400

  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入境现场报关报审楼,000-2400

  (三)进出境人员、物品监管。

  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珠港出境、入境大厅,800-2200

  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珠澳出境、入境大厅,800-2200

  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出境、入境随车人员验放厅,000-2400

  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出境、入境客车通关检查区,000-2400

  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出境、入境货检区,000-2400

  (四)口岸卫生监督、食品监督管理。

  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海关检测实验楼,830-12001430-1730

  业务咨询热线:12360(外地拨打请加区号0756)。

  特此公告。

                             拱北海关

                       20181023

  文件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2018年第14号.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2018年第14号.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