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拱北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订本目录。凡列入目录的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信息、履职依据、计划总结、海关统计、行政审批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财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企业管理、综合管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等11类、58项内容。我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对目录事项进行梳理,及时调整和不断增加公开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拱北海关门户网站(gongbei.custom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我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集中、统一发布拱北海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基本目录“责任部门”列)。
(五)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拱北海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水湾路18号,拱北海关办公室政务公开科,邮政编码:519000;
电子邮箱:gbhg12360@customs.gov.cn;
联系电话:0756-8161782。
二、基本目录
| 公开类别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部门 |
| 一、机构信息 | 1 | 拱北海关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总机)、通信地址等信息。 | 办公室 | |
| 2 | 拱北海关关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 | 人事处 | ||
| 3 | 拱北海关概况。 | 办公室 | ||
| 4 | 组织机构设置。 | 人事处 | ||
| 5 | 拱北海关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负责人姓名、内设机构设置等信息。 | 人事处 各职能部门 | ||
| 二、履职依据 | 6 | 法律 | 与海关职能相关的法律。 | 法规处 |
| 7 | 与海关职能相关的行政法规。 | 法规处 | ||
| 8 | 海关规章 | 海关总署发布的部门规章。 | 法规处 | |
| 9 | 拱北海关公告。 | 法规处 所涉业务的主管职能部门 | ||
| 10 | 以拱北海关名义对外发布、应当周知的通知通告类信息。 | 各职能部门 | ||
| 三、计划总结 | 11 | 拱北海关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信息。 | 办公室 | |
| 四、海关统计 | 12 | 拱北关区海关统计月报,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等信息。 | 统计分析处 | |
| 13 | 海关可以根据社会公众的需要提供统计服务的内容以及用户获取服务的渠道等。 | |||
| 五、行政审批事项 | 14 | 拱北海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受理场所、服务规范流程图等信息。 | 法规处 | |
| 15 |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 | 口岸监管处 | ||
| 16 |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 | 卫生检疫处 | ||
| 17 |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 卫生检疫处 | ||
| 18 | 过境动物、进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食品部分)。 | 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 ||
| 19 |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 |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 ||
| 20 | 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 ||
| 21 | 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 |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 ||
| 22 | 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 | 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 | ||
| 23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核准。 | 动植物检疫处 | ||
| 24 | 出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 动植物检疫处 | ||
| 25 | 过境动物、进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动植物部分)。 | 动植物检疫处 | ||
| 26 | 拱北海关行政许可结果信息。 | 行政许可的审批部门 | ||
| 六、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7 | 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各业务职能部门 | |
| 28 | 拱北海关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 | 负责各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 ||
| 七、财务信息 | 29 | 拱北海关预算、决算信息。 | 财务处 | |
| 30 | 收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海关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信息、要求企业接受的第三方服务事项、政府授权行政管理事项;收费依据文件;咨询投诉电话。 | 财务处 | ||
| 31 | 拱北海关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意向和实施情况。 | 拱北后勤中心 各隶属海关 | ||
| 32 | 海关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 财务处 | ||
| 33 | 拱北海关涉案财物拍卖信息。 | 财务处 | ||
| 八、行政执法信息 | 34 | 执法依据、办理流程。 | 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缉私局 | |
| 35 | 法律文书公告送达。 | 缉私局 | ||
| 36 |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结果。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 ||
| 37 | 走私违规行政处罚案件结果。 | 缉私局 | ||
| 38 | 检验检疫行政处罚案件结果。 |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 ||
| 39 | 拱北海关及所辖各隶属海关年度行政执法年报。 | 法规处 各隶属海关 | ||
| 九、企业管理 | 40 | 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 |
| 十、综合管理 | 41 | 行政复议办理指南。 | 法规处 | |
| 42 | 海关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事关群众关切事项的解读信息。 | 相关业务职能部门 | ||
| 43 | 公务员招考、录用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信息。 | 人事处 | ||
| 44 | 拱北关区口岸公共卫生、进出境动植物疫情疫病、进出口食品安全等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 卫生检疫处 动植物检疫处 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 ||
| 45 | 由拱北海关答复、可以对外公开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复文。 | 办公室 | ||
| 46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拱北海关公告制修订过程中,应当对外公开征集意见。 | 各业务职能部门 法规处 | ||
| 47 | 拱北海关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通知通告以及事关群众关切事项的解读信息。 | 制发文件的各业务 职能部门 | ||
| 48 | 新闻发言人姓名,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
| 49 | 媒体报道、重要工作动态等。 | |||
| 50 | 拱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年度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等信息。 | 办公室 | ||
| 51 | 信访工作机构通信地址、接待时间和地点、信访指南;业务咨询服务渠道;12360热线服务信息。 | 办公室 | ||
| 52 | 走私违规举报渠道。 | 缉私局 | ||
| 53 | 廉政举报渠道。 | 监察室 | ||
| 十一、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 | 54 | 权责清单 | 拱北海关权力和责任清单。 | 法规处 |
| 55 | 拱北海关核准的相关企业名录信息。 | 动植物检疫处 商品检验处 | ||
| 56 | 按要求公开本级海关实施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结果。 | 实施随机抽查事项的业务职能部门 各隶属海关 | ||
| 57 | 拱北海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年度频次上限、检查年度实施计划 | 法规处 | ||
| 海关涉企行政检查标准、检查文书,海关总署及拱北海关专项检查计划 | 检查事项主管部门 | |||
| 58 | 其他 |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拱北海关在依法履职和对外服务过程中,其他应当主动对外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 | 各职能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