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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2日 我国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于 2006年2月12日发布终裁公告正式征收反倾销税。受此影响,今年一季度我国进口呋喃酚发生明显变化。据海关统计,1-3月份,我国进口呋喃酚237.3吨,价值224.5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63.7%和62.2%。其进口主要特点有: 一、加工贸易进口成为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进口几乎为零。今年1-3月份,我国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呋喃酚237.24吨,增长18.9%,占同期呋喃酚进口总量的99.97%;一般贸易仅进口60千克,下降100%,仅占进口总量的0.03%。 二、进口贸易国发生了明显变化。2005年1-3月份,我国进口呋喃酚的99.7%是来自于美国,其它少量是从韩国和瑞士进口的;而今年1-3月份,我国进口的呋喃酚主要来自日本和美国,其中从日本进口146.52吨,占进口总量的 61.7%,从美国进口90.72吨,占38.2%,同比下降86.1%。另外,从日本、美国进口的呋喃酚全部是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 三、进口平均价格略有上涨。今年1-3月份,我国进口呋喃酚平均价格为9461美元/吨,与2005年同期的9082美元/吨相比,涨幅为4.2%。 虽然反倾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国外呋喃酚进入我国,保护了国内呋喃酚行业,缓解了相关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稳定了国内市场,但反倾销期间,呋喃酚进口向加工贸易方式转移的现象值得关注:一是应慎防国外企业利用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反倾销措施,降低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效果。二是防止下游产品复进口,或大量进口下游产品,规避海关税收;三是呋喃酚加工成克百威等易给国内环境造成污染,要警惕我国成为国际克百威等的生产加工地;四是呋喃酚价格上涨导致下游农药产品的价格上涨,增加农民的负担。 (撰稿:岳阳海关 龚军、综合统计处 颜资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