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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实际,长沙海关决定废止内容已被海关总署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覆盖或者已不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长沙海关公告2016年第2号、2017年第2号、2018年第4号、2021年第1号等4部直属海关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海关
2025年8月11日
长沙海关废止的4部规范性文件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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