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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第四十八条规定:出口食品应当依法由产地海关实施检验检疫。海关总署根据便利对外贸易和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地点实施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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