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
| 【文 号】 | 湘关公告2018年4号 | 【发文机关】 | 长沙海关 |
| 【发布日期】 | 2018年8月6日 | 【生效日期】 | 2018年8月6日 |
| 【效 力】 | [失效] | 【效力说明】 | 已废止 |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海关手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2018〕240号),长沙海关对本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将第二条第(二)项第2目中的“经营非保税仓储货物的企业资质等相关资料”修改为“企业申请书”。
二、对《长沙关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相关事宜的公告》(长沙海关公告2016年第3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五条第(二)项、第(四)项;
(二)删去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三)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长沙海关公告2016年第2号、第3号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长沙海关
2018年8月6日
公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