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对黄金及其制品实行限制进出口管理。企业在进出口申报前需向主管部门申领相关证件。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列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的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签发《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通关系统监管证件代码为“J”。人民银行主管部门将证件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在通关环节进行比对核查并依法实施监管。
以下情形可免予办理《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由海关实施监管:
(一)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出的
(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外之间进出的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
(四)以维修、退运、暂时进出境方式进出境的
提醒: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公益事业捐赠进出口黄金及黄金制品的,也应当办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