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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海关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5 10:57 文章来源:长沙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长沙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关区各部门、单位按照2020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着力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关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力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统筹推进口岸疫情防控和稳外贸促增长方面重要作用,取得较好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在总关层面,根据总署制度变化,修订发布了《长沙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沙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试行)》《长沙海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程(试行)》,各隶属海关、单位也相应建立了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规范结合网站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范围、程序和责任。重针对机构改革后“双公示”整合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对“双公示”工作相关要求进行了重新规范和明确“双公示”信息发布规范性明显提升办公室加强了对相关工作的检查和督办,有3个隶属海关因“双公示”信息公布不及时被扣减当年隶属海关班子考核分数。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通过线上辅导、集中工作的形式,对重点岗位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常德、张家界海关派员到总关办公室开展了2周的跟班学习机场海关以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为契机,以干代练,工作能力都有一定程度提高。

(二)主动公开深入推进。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20年关区共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双公示信息253条,各类政务信息102条,图片53。加强留言办理反馈,新设了一批门户网站管理员子账户,由各职能处室确定一名政治坚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极大加快了各业务门类的留言办理速度。2020年,我关门户网站所有留言均能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超过50%的留言能够在留言当日答复。二是持续加强媒体信息发布。加强关区新闻发布工作,修订完善考核机制,激励各部门、单位通过新闻渠道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推动政务公开。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记者采访、参与新闻策划、制作新闻专题片等方式做好海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各类主流新闻媒体发稿552余篇,其中央媒发稿29三是大力推动新媒体工作紧紧围绕海关总署公告和企业、群众关心的政策变化以及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中心工作,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大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成效明显。2020年共编发各类政策解读稿件100余篇次,总署门户网站、总署12360微信公众号、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40余篇次,其中,动漫稿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受到广泛关注、好评和转载。

)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开展。加强对各隶属海关的指导,在抓好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首次在门户网站公布14个隶属海关的机构职能、办事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渠道,并导隶属海关岗位人员开展规范操作演练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程序,共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其中1个隶属海关首次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年没有因该项工作引起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

(四)智能平台建设取得突破坚持以群众需要为导向,持续引入科技手段提升政务公开智能化、便利化水平继续做好前期打造的12360微信公众号智能应答机器人的运维和知识库更新工作,满足工作形势变化需求。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需求,经过认真调研,设计开发并在业务现场部署了一款政务公开智能服务台服务台以拟人化的方式进行智能服务,集成语音咨询、流程指引、公告资讯、海关地图、视频播放、相关查询(激活码查询、报关单状态查询)等功能,基本可以实现一站式展示全部政务公开事项。目前,该平台已推广到长沙海关所属7个隶属海关的9个业务场所,其“不见面、零接触”的特点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政务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1

19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5

180

行政强制

15

+15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7

1041.0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3.逾期未补正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门户网站的各类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留言办理流程。建立后台专家库,留言回复实效性和准确性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全年累计收到群众留言254全部按期办结。配合总署落实门户网站改版,科学设置栏目,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针对“政策解读力度有待提高”问题。大力开展政策解读。紧紧围绕海关总署公告和企业、群众关心的政策变化以及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工作,大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共在本关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50余篇次,在海关总署12360微信公众号、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主流媒体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40余篇次;三是针对“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开拓途径开展业务培训。多次通过线上途径对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隶属海关到总关开展跟班作业,全关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意识和水平得到提高。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工作的参与广度有待提高,目前主要参与该项工作的为职能处室,隶属海关单位参与较少;二是随着湖南省市州隶属海关机构的全覆盖,部分新设隶属海关相关岗位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年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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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海关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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