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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7:04 文章来源:长沙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长沙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20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着力狠抓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围绕六稳”“六保切实加强海关政策解读及回应积极服务疫情防控,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一是狠抓制度立、改、废。根据海关总署制度变化,修订发布了《长沙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长沙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程(试行)》《长沙海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程(试行)》,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狠抓工作落实。针对总署2019年政务公开评估结果逐项建立整改方案并全部落实到位。重点针对机构改革后“双公示”整合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对“双公示”工作的业务范围、责任分工、程序、时限、文本格式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双公示”信息发布规范性明显提升。三是狠抓能力提升。通过线上辅导、集中工作的形式,加强对涉及政务公开岗位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情况通报、以案说法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系统,进一步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流程,做到责任到人、事事留痕。

(二)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严格落实国务院和海关总署相关要求,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版,明确各版块各栏目的发布时限和发布要求2020年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双公示信息253条,各类政务信息102条,图片53张。继续发挥传统媒体作用,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记者采访、参与新闻策划、制作新闻专题片等方式做好海关信息的主动公开,2020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在各类主流新闻媒体发稿552余篇,其中央媒发稿29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认真学习海关总署发布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模板并按照指引规范使用,2020年来共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全年没有因该项工作引起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根据总署办厅要求,深入思考总结近年来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认真组织编写报送2个信息公开申请典型案例。

(四)创新政务公开智能平台建设。坚持以服务群众需要为导向,持续引入科技手段提升政务公开智能化、便利化水平2020年经过认真调研,设计开发并在关区业务现场部署了一款政务公开智能服务台服务台以拟人化方式提供智能服务,集成语音咨询、流程指引、公告资讯、海关地图、视频播放、相关查询(激活码查询、报关单状态查询)等功能,基本可以实现一站式展示全部政务公开事项。目前,该平台已推广到长沙海关所属7个隶属海关的9个业务场所,均取得了较好反响。

(五)为疫情防控贡献政务公开力量。注重做好口岸疫情防控、防疫物资快速通关、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措施的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重点围绕海关总署、长沙海关相关举措精心策划,着力提供及时、权威的政策解读,解群众、企业需。情期间制作的《关税聚焦丨实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有关事项解答》《长沙海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之口罩出口篇》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获得大量评论转发,社会反响较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1

18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5

87

行政强制

15

+15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3

1010.9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3.逾期未补正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门户网站的各类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留言办理工作。修订《长沙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关办发〔202066号),细化留言栏目责任分工,充实调整网站管理员队伍,实现14留言栏目“划片管理归口到处责任到人”一般性的问题由专人即时答复,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及时呈送分管领导批示后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办理。全年门户网站所有留言均能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超过50%的留言能够在留言当日答复;二是针对“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灵活采用跟班学习、网络教学、以案说法等形式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开展培训。三是针对“政策解读力度有待提高”的问题。紧紧围绕海关总署公告企业群众关心的政策变化以及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共在本关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50余篇次,在海关总署12360微信公众号、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主流媒体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40余篇次,其中,动漫稿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受到广泛关注、好评和转载。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可读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2020年发布的政策解读稿件数量虽有一定提高,但创作质量、传播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手段还有待进一步丰富、贴近湖南特色、当地需求的做法还有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年报下载:

长沙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长沙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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